博監局為博企舉辦講解會,確認博彩從業員進入娛樂場之新規定將於2019年12月27日生效

發布日期: 2019年10月21日

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博監局」)日前證實,一項經修改的法律中有關博彩從業員工餘時間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將於2019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

該項經修改之《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進入娛樂場法」)由澳門立法會於2018年12月通過,內容涉及禁足約54000名博彩從業員工,包括約46000名娛樂場員工及8000名博彩中介人在工餘時間進入賭場。該法不僅博彩業直接相關人員,更擴大至娛樂場內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台、公關、餐飲、清潔、保安及監察領域工作的承批公司的僱員等。

博監會於週二透露,曾於本週早些時候為澳門的六間博彩企業舉行講解會,出席者包括博彩企業及博彩中介人僱員,向他們詳細介紹了新法律規定的法律原則、因應新法的實施而新增的負責任博彩措施、執法程序、舉報和查詢方法等內容。運營商們同時被要求提供一份該禁足令所涵蓋的員工名單。博監局表示,其將「持續透過多渠道的宣傳,確保博彩從業員明瞭工餘時間禁止進入娛樂場的新法規定,同時亦將與業界保持密切聯繫,共同推動負責任博彩,更好保護博彩從業員的身心健康,讓澳門博彩業持續健康發展。」

據新修訂的法律規定,在工作時間以外進入賭場的博彩從業員將面臨1000澳門幣至10000澳門幣不等的罰款。但為著執行職務如培訓目的或春節首三日,以及具法定的正當理由的情況除外。

 

資料來源:CDC博彩報告